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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马术
残疾人马术

发布时间:2022-02-15

残疾人马术比赛选手由视力障碍、脑瘫、截肢或身体其它部位障碍的运动员组成。最初,由于马术运动对残疾人的身体技能的恢复与促进有很大的作用,一直以来只作为一种康复治疗的手段运用。直到20世纪70年代,残疾人马术才被作为一项体育运动。

 

发展历程:


  国际性的残疾选手盛装舞步比赛始于1984年纽约世界运动会。从那以后,举行了许多国际比赛。第一次世界锦标赛于1987年在瑞典举办,随后的比赛在丹麦、英国和比利时举办。在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上,马术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当时,只有16个国家参加了盛装舞步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的68名运动员参加了马术比赛。这届残奥会我国未组队参加马术比赛,马术运动在我国开展的程度还不高。


  第13届残奥会马术项目设置第13届残奥会马术比赛项目只设盛装舞步,包括个人锦标赛、个人自选动作比赛和团体赛。

 

马术介绍:


  残疾人马术比赛只有盛装舞步项目,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按级别进行。比赛时,马和骑手要在规定的场地内完成一系列规定和自选动作。根据骑手完成动作的姿势、风度、难度、骑坐安稳程度,马的步伐和行进中的姿态等技巧和艺术水平进行评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在正式的比赛中,盛装舞步的选手在两个小项的比赛中进行竞争。个人锦标赛选手完成由国际残疾人马术联合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简称IPEC)规定的动作。自选动作比赛骑手自行设计动作风格,称为基本设计。这个设计要和IPEC规定的动作融为一体。团体赛马术比赛包括的团体赛,团队由来自相同国家或地区的34名骑手组成。这些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人是I级或II级骑手。还有一种可选择的比赛,称为双人配乐自选动作比赛,在这个项目中,一对骑手以自选动作的方式共同参加比赛。 

        

  参赛运动员级别划分:


  骑手按照其行为能力分为4个等级。I级骑手比IV级骑手的残疾度更高。骑手骑马的技巧和能力不是级别中考虑的因素,IPEC对每个级别都提出了一套盛装舞步的科目。III级选手只需要骑马走(ride walk 漫步),或者走与快步动作(trot movement);III级和IV级选手表演的动作都包括漫步和斜横步。在重要的比赛中,分级员观察选手的训练和比赛,根据他们的观察并综合其他数据来决定一个选手是否需要被重新分级。


  分级的指导原则如下:


  I:主要是无法保持躯干平衡的轮椅使用者和/或所有四肢功能损伤或无法保持躯干平衡但有好的上肢功能。其中Ia级只完成漫步,Ib级完成漫步和快步。


II级:主要是轮椅使用者或那些躯干有严重运动损伤,具有轻微上肢功能者,或有严重程度的单侧损害者。完成漫步和快步。


III级:可以没有支撑能走动的中等程度单侧损害者或四肢中等程度的损害者,或严重的上肢损害者。为了行走较长的距离或由于缺乏行走的持久力,需要使用轮椅的运动员以及双眼完全丧失视力的运动员。完成漫步、快步和跑步。


IV级:单肢或双肢损伤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视觉障碍者。完成漫步、快步和伸长跑步。

 

 残疾人马术比赛要求:


 (1)场地要求


  地比赛在一块40×20米的竞技场举行。如果可能,IV级骑手的比赛场地面积为60×20米。场地由沙子铺成。场内设有计分器和围栏。竞技场四周规定的位置上放置了字母形式的标记。比赛的动作就由字母的顺序决定,如“HEK中间漫步(medium walk)”表示从H开始,经过E,再到K,马必须在表演中步走。字母DXG指出了竞技场中心线(中心线已经被划出)上的位置。   

 

 (2)其他要求


 比赛器材、设施骑手的装备骑手基本的服装包括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马术帽、马裤或短马靴,或结实的带跟的马术鞋,还有一件短的黑颜色的骑士服。男、女骑手均穿衬衣,打领结,可以带手套,可以随意选择是否带马刺。


 马匹的设备马 鞍当骑手坐在马上时,马鞍可以帮助骑手维持平衡。其构成为一个内部鞍架(钢、玻璃纤维或木质)和一个外部马鞍(皮革)。在马鞍的内部和外部之间通常要填充一些材料。马鞍适合与否对马匹和骑手是非常重要的。骑手不能被系在马鞍上面,在任何支持物和骑手的躯干之间必须有至少3厘米的距离。不同的马术活动,马鞍的形状也有所区别。


 马勒(缰绳)和衔铁缰绳和衔铁是运动员联系和沟通马匹的手段。I级和II级的运动员使用一个马嚼子;III级和IV级的运动员可以使用一个衔铁,或者两根缰绳。


  辅助性的帮助骑手们都有一个国际残疾人马术联合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 IPEC)/国际马联(FEI)的身份卡,上面标明了他们的级别以及可以使用的辅助性帮助,例如代替一条腿的一个鞭子、阶梯状的缰绳、弹性带子、专用马镫等等。可以使用少量的维可牢尼龙搭扣。所使用的任何辅助性帮助都必须能够使骑手在需要的时候很容易地下马。

 

规则要点:

   

  (1)评 分

    

  所有的动作及从一个动作到另一个动作的变换都编列在裁判表里。

    

  每项动作可评0~10分,最低0分,最高10分。评分标准如下:


  10分——优秀

  9分 ——良好

   8分——好

  7分——较好

  6分——满意

  5分——及格

  4分——不足

  3分——较差

   2分——差

   1分——很      

 0分——未执行


  “未执行”的意思是对所要求的动作,实际上没有做。比赛的名次以得分高低排列。

  综合评定在选手结束表演之后评出。


  (2)综合评定


① 步法

② 冲动感(奋进气势)

③ 顺从

④ 骑手的姿势和骑坐,扶助和正确性及效果。

每项综合评分,可判给0~10分。


3盛装舞步骑手


裁判员给骑手打分的原则是骑手的每一个动作是否做得自然、不费力气。骑手的腰部和髋部应该保持平衡,上体自然、放松且直立。双手放低接近,但相互不接触也不触及马。大腿和小腿连贯且向下伸直。拇指向上,而手臂和关节靠近身体。骑手用施压和接触的方法控制马。


(4)盛装舞步马匹


 评判马时,马的态度非常重要。马应该表现出高兴和警觉,耳朵向上直立或略向后,头部稳定,尾部轻摆。马匹必须愿意听从骑手的指挥,并且时刻处于衔铁的控制之下,头部直立,颈部弯曲。


(5)自选动作比赛


骑手选择比赛中所用的音乐要和马的步调一致,并起到增强节奏的作用。比赛应该清晰地展示骑手与马之间的协调一致,以及所有动作与过渡的节奏和融洽。


  (6)团体赛


团队的组成中至少有1名Ⅰ级或3~4名Ⅱ级的运动员组成。最终得分基于团体赛和个人锦标赛科目的最好的3个成绩。如果一个团队由4名骑手组成,最终分数中会删除最低的得分。


 (7)视觉障碍运动员


  视觉障碍的III级和IV级骑手可以使用二者择一的方法来选择他们在竞技场上的朝向。


 比赛允许他们选择赛场四周的“呼叫者”,这些呼叫者在骑手经过一个字母时,喊出这个字母。